第四百四十八章 新鲜事

作者:曳光 字数:3141 更新:2024-05-28 16:16:17

于野走出客栈。

他所居住的客栈没有名称,乃是庚二在黑风城的落脚之处。如今城门已经关闭,夜色笼罩四方。房舍、院落、楼阁、洞窟,以及峭壁山崖之上,相继亮起灯火,宛如点点的星光散落各处,使得妖城的夜色倍显神秘妖娆。

于野稍作张望,信步而行。

庚二已在天黑前离开了黑风城,如今没人带路,也不懂规矩,他只能一个人在城中闲逛。

或许客栈地处偏僻,四周行人稀少。往北三五里处,倒是灯火密集、人影晃动。

于野奔着亮处走去。

片刻之后,可见几排房舍与山脚的石窟连成一片,商铺、酒肆一应俱全,且灯火通明,行人不绝,说笑声、吵闹声此起彼伏。

嗯,这是城中的一处集市,或夜市。

于野走在集市中,好像走在以往熟悉的街道上,再次见到了热闹的景象,仿佛又嗅到了烟火的味道。而他尚在恍惚中回味、寻觅,突然一声惨叫传来――

“啊……”

一个衣衫破旧的男子摔在地上,当场气绝身亡。几个黑衣男子捡起撒落的药材,摇晃着膀子扬长而去。有人将死尸拖向远处,喧闹声依然如旧……

于野微微瞠目。

那是一个售卖药材的山里汉子,不知犯了何错,竟被活活打死。行凶之人,显然是城中的妖士,而一切又似乎极为寻常,四周的围观者也未见半点惊慌。

于野的心头微微一冷。

眼前所见,与熟知的以往

并不相同。此地不是燕州、蕲州,或大泽,而是妖域之城,一个更为残暴血腥的所在。

不远处有家成衣铺子。

于野走到铺子里,掌柜的与伙计均为凡人,他买了两身袍子与两双靴子,打成包裹背在肩上。

他身上的衣物来自死人,不合体,也不合脚,如今有了金银,自然要置办两套行头。隔壁是家铁器铺子,他本想逾门而过,又停了下来,买了三把剔骨刀。接着是一家酒肆,啃了两块肉骨头,并要了一坛酒,却寡淡无味难以下咽。

于野转了一圈,便要返回,忽听前方传来一阵喊叫声,却被院墙阻挡而看不明白。他也是闲着无事,背着包裹走了过去。

绕过院墙,竟是一片空地,当间垒土成台,四周点燃着火堆,并环绕着两三百人,争相冲着土台叫嚷不止。

土台之上,两个壮汉正在挥刀劈砍,刀锋交错,火星四溅,场面甚为激烈、凶险。

干什么呢?

像是比试身手,或修士斗法,却刀刀凶狠,分明在搏命啊!

“噗――”

一个汉子稍不留神,腿上血光迸溅,脚下踉跄之际,又是一刀直直插入他的胸口。他摇摇晃晃后退两步,仰面朝天倒了下去。

围观的众人顿时血脉贲张,一个个兴奋叫喊――

“杀死他……”

“砍下头颅……”

“哈哈,剖开肚肠……”

“赏――”

疯狂的叫喊声中,响起一个女子的嗓音。一大块金子扔上土台,获胜者

捡取了赏赐,躬身致谢,在欢呼声中傲然离场。

以性命相搏,只为赢取赏赐?

于野尚自错愕,忽然怀中多了一只手,竟在悄悄摸他的钱袋。他一把抓住行窃之手,低头一瞥,不料手腕反被咬了一口,他正想还以颜色,又慢慢松开手掌。一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冲他恶狠狠瞪了一眼,蹿出人群跑远了。

“人族获胜者,有缘成为妖士。妖士中的佼佼者,可选入妖卫。我朵彩决不食言,哈哈――”

于野循声看去。

火堆旁摆放着石头,坐着一个女子?

正是女子,二十多岁的光景,身着黑红相间的布裙,颇有几分姿色,却笑如男子,粗野、嚣张而肆无忌惮的样子。她身后则是站着几个黑衣壮汉,皆身携长刀、相貌凶狠。

那女子什么来头?

带着妖士充当随从,莫非她是城中的妖修高手?

竟然以生死取乐,拿人命当儿戏,这般毒辣的女子着实鲜见。

于野腹诽之时,听着疯狂的叫声,看着一张张扭曲丑陋的脸,只觉得一阵厌烦,他转身走出了人群。

妖域,没有新鲜事。

无非是他习惯了独善其身,向天问道。而他如今只是一个货栈的伙计,还是想着怎么生存下去。

转过围墙,走向来路。

却见道旁的水坑里躺着一人,破烂的衣着有些眼熟。

于野停下脚步。

是个十三四的瘦弱少年,满脸污垢,静静趴着,口鼻没有一丝生机。

偷窃他钱袋之人?

于野

急忙俯身伸手抓住少年的脉门,又摸向他的脖子。颈骨折断,人已气绝身亡。他慢慢直起身子,暗暗吁了口气。

这是个孩子啊,或许行窃失手,被人拧断脖子,直接弃尸道旁。

便于此时,叫喊声再次传来,更为疯狂、也更为热烈。

于野皱了皱眉头,脸上又多了一层寒意。他走过少年的遗骸,怅然往前……

客栈位于城南的角落里,许是入住的客人身份卑贱,显得颇为僻静,却也远离了集市的吵闹。

于野回到客房,见长刀与指环安然无恙,便找伙计借了水桶、皂角,打了几桶水洗涮起来,也算洗去了一身的晦气,然后换上新买的衣物,一个人坐在榻上吐纳调息。

曾经研修天府门御灵堂的炼体之术,也无非借鉴而已,他并未见过真正的妖修功法,如今的吐纳调息之法依然来自《天罡经》。虽然迟迟难以奏效,却又别无他法,唯有持之以恒,静待机缘的降临……

天亮之后。

于野在客栈买了两根肉骨头与一盆肉汤,填饱了肚子,接着出门闲逛。

与夜晚不同,白天的黑风城,不仅人多,而且肮脏、混乱,像是一个巨大的集市,却又随处充斥着动荡的气机与血腥的臭味。而百丈高的峭壁之上,石梯环绕、洞窟相连,偶尔剑光闪烁、人影凌空飘飘,俨如另外一处天地而气象迥然。

于野走到城北的一个路口,就此抬头张望。

蜂巢?

山壁上

的洞窟俨如野蜂的巢穴,密密麻麻,数百上千,看着倒也壮观。而峰顶或为阵法所在,雾气遮掩,一时难辨端倪。

“闪开――”

突然传来一声叫喊,紧接着铁蹄声响,大地随之微微震动,于野跟着惊慌的人群躲在道旁。

只见城门方向冲出数十头猛兽,随后又是成群的马匹,均有黑衣妖士骑乘,足有两三百之众,浩浩荡荡奔着这边而来。

猛兽如狼似虎,或身躯高大,皆形状怪异,仅仅认得其中的几头山罴,其他的均未见过,也叫不出名称。而庚二驱使马鹿拉车,以为妖域没有马匹,如今终于见到了一群,却同样是个头粗壮而神骏非凡。

转瞬之间,怪兽、马匹“轰隆隆”疾驰而过,不消片刻,已相继消失在数里外的一道山涧之中。

“啧啧,真是威风啊!”

有人赞叹。

“嘿嘿,若非如此,你我何苦大老远的跑来呢!”

有人附和。

是两个衣衫破旧的年的汉子,背着包裹,风尘仆仆,却满脸的兴奋之色,忽见于野站在一旁,禁不住欣喜道――

“咦,这位兄弟也是投效黑风城而来!”

“我叫乙丁,他叫乙壮,小兄弟如何称呼,你我结伴同去――”

山里的汉子,鲁莽,也直爽。

“本人于野!”

于野只得报上姓名,却并未道出身份,好奇道:“不知两位大哥……”

“黑风城招纳妖士哩,我兄弟俩听说了便昼夜兼程赶来。”

年岁稍长的叫

乙丁,不仅直爽,而且是个急性子。他兄弟乙壮略显精明,憨笑道:“在山里难有出头之日,若能成为妖士,吃香喝辣不愁,嘿嘿!”

于野无意纠缠,如实说道:“本人乃是货栈的伙计,差事在身,两位大哥请便――”

乙丁大失所望,话语中多了讥诮之意――

“瞧你细皮嫩肉的,也只能当个受人使唤的伙计!”

乙壮也收起笑脸,竟仗着身高体壮,伸手抓住于野的肩头,不怀好意道:“伙计,有无金银,暂且周转一二,待我兄弟成了妖士,少不得关照于你!”

不管是鲁莽、直爽,还是憨厚,与人性的善恶无关。而兄弟俩的翻脸之快,竟如此的自然而然。

于野看着高出他半头,且盛气凌人的乙壮,又看向一脸鄙夷的乙丁,他默默摸出几块银子递了出去。

“哈哈!”

乙壮咧开腥臭的嘴巴大笑起来,伸手拍了拍于野的脸颊,放肆道:“待老子发达了,忘不了你小子的好处!”

兄弟俩抓过银子,兴冲冲转身离去。

于野伸手擦了擦脸,又用袖子擦拭一遍。

或许洗去了污垢,露出了真容,与妖域之人相比,他这张脸算是细皮嫩肉,个头略显单薄,却也不该遭到如此欺辱。

放眼燕州仙门,即使化神高人,提到他于野大名,谁不忌惮三分?

唉,此处是妖域。

他也没了修为,成了一个任人使唤的伙计。却不想穷苦卑贱相欺,竟然更胜一筹。

且罢,倒是要看看这两个该死的家伙如何加入的黑风城!

于野悻悻啐了一口,跟着往前走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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